福建省长乐市天盛针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来源:爱游戏官网登录入口唯一    发布时间:2025-10-20 11:49:13

  2024 年 10 月9 日裁定受理福建省长乐市天盛针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审理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确保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对福建省长乐市天盛针纺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做评估。现根据《福州地区破产案件中管理人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之规定,管理人就福建省长乐市天盛针纺有限公司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Racop 4ke型利巴拉舍尔经编机一台,抵押权人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实物存放于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观山路216号,目前由福建省福州市雅韵服饰有限公司使用,相关原始资料存在缺失。二、评估机构工作内容

  评估机构应当在接受管理人委托后30日之内完成资产评定估计工作,出具资产评定估计报告。

  本条所列参选条件均为一定要具有的资格要求或不可偏离的实质性要件等,请报名单位仔细阅读:

  (1)在福建省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评估机构,具备国家认可的资产评定估计资质,且已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名册中。

  (2)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参与人不存在曾被吊销有关专业执业证书的情形。

  (3)参选机构及拟派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或者行业自律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

  (5)与福建省长乐市天盛针纺有限公司、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1)自行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具备在资料不完整、使用人不尽配合等情形下独立完成评估的工作上的能力,报名时同意作出承诺:若无法按时限、或按上述要求实质完成评估工作,则不收取评估费用。

  (1)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意向报名单位能够准确的通过自身需求联系管理人了解具体情况。

  (2)统一收件、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4日,报名单位应在2025年10月24日下班前将相关密封报名材料递交至指定地点。

  管理人指定收件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祥坂支路86号升龙环球中心37层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张榕卉();张楠淇(),工作日时间9:00——11:30;15:00——17:30。

  (3)评审:管理人在2025年10月29日前组织评审,确认报价最低的3家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报名单位为入围机构,相关结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

  (4)摇号:管理人在评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摇号,具体时间地点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摇号结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

  若报名单位不足3 家或符合选聘条件的机构不足 3 家的,管理人经报告人民法院后可不再进行摇号,同等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为中选机构,报价第二低者为备选机构。

  1、报名单位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联的内容,根据相关要求编写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报名单位提交的文件应当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且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封面写明公司名称、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1、参选报名书。参选报名书的内容应该包括机构简介、项目负责人及团队的基本情况、项目团队的执业人员资质情况、参选意向及工作周期安排、报价等。为提倡绿色环保,请勿编制过多冗余内容在报名书中,建议总体控制在十页以内。

  (1)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行业执业许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②报名单位及拟派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或者行业自律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声明。

  ④与福建省长乐市天盛针纺有限公司、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声明。

  ⑤同意自行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具备在资料不完整、使用人不尽配合等情形下独立完成评估的工作上的能力。若无法按时限、或按要求实质完成评估工作,则不收取评估费用。

  (二)本次评估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之内,本项无预付款,相关委托费用的支付也需在评估对象处置完毕后支付。

  (三)本公告仅为要约邀请,不构成要约。凡提交材料的竞选机构,即视为接收本公告所有内容。请仔细研读邀请函内容后提交报名材料,如对资产情况有疑问,可向管理人咨询或自行前往查勘,管理人的意见仅供参考。

  (五)经选聘确定的备选机构,应当承诺在破产清算期间如需将评估机构更换为备选机构的,备选机构不得拒绝。

  (七)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无论是不是中选,均不退回。未中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单独通知,请自行关注公告。

  (八)本次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系管理人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而为,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人民法院及债权人的监督和建议;

  (十)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如因特殊情况,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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